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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全市消防工作情况的通报


  四、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成效显著。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隐患治理年”总体部署和省、市政府要求,切实把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坚持整治和预防并举,以超常规的措施和力度,整治和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有效改善了全市消防安全环境。继续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推动全市6处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全部销案。各地政府、各相关部门结合全国奥运消防安全保卫等工作,先后按照“霹雳”、“中原风暴”和“天网”系列消防安全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了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消防产品等9个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加大了检查的频次和力度。2008年,全市共检查单位9535个,查改火灾隐患17000处,停产停业421家,行政拘留149人,始终保持了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五、农村消防工作和社区消防建设进一步深入。一是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成效显著。各县(市、区)政府通过选取消防“网格化”管理试点单位,认真总结并广泛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强力推进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全市有51个乡(镇、办)完成了网络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完成率为52%。全市初步形成了机构健全、责任明晰、力量整合、措施落实、管理到位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农村火灾防控能力大大提升。二是社区消防建设工作不断深入。各级政府将社区消防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工程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成立了社区消防工作领导组织,在巩固试点的基础上,把消防工作纳入社区日常工作之中,不断拓宽社区消防建设渠道,努力构筑社区消防工作体系,为人民群众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六、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卓有成效。今年,通过大力举办“119少儿消防夏令营”、“119消防宣传周”、消防宣传“五进”等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市文化局、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民政局、建设局和广电局将消防内容纳入本部门、本行业的培训工作,将消防知识技能纳入义务、学历和职业教育内容。2008年,全市各消防队(站)共接待参观群众3200余人,培训易燃易爆、人员密集场所人员1500余人,指导单位自行培训25万余人次。在全市主要干道高标准设立了10平米以上的大型消防标语100余块,在公众聚集场所设立固定宣传图版和公益广告牌1100余块,各类场所门前设置消防宣传标语条幅8050余条,利用楼宇电视、LED、户外视频等传媒在大型商场(市场)、银行、医院等场所播出消防公益广告20余万条,利用手机、小灵通发送消防知识短信、温馨提示200万余条(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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