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减贫脱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9〕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减贫脱困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南宁市减贫脱困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切实解决贫困群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深入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整村推进为重点,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帮助群众解决饮水难、行路难等问题,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让贫困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新成果,为构建美丽富裕和谐新南宁作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修建村屯道路500公里、独立桥2座,完成人畜饮水工程项目200处。
三、建设标准
(一)贫困村道路建设主要以砂石路为主,有条件、有能力、群众自筹积极性高的村屯可以建设水泥路。
(二)通屯砂石路路基宽度不小于4.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极限最小半径≥15米;停车视距20米;错车道宽度不小于6.5米,有效长度不小于20米;路基硬度实度不小于93%;最大纵坡9%。
(三)通屯水泥路路基宽4.5米以上,混凝土路面宽3.5米、厚18厘米以上,错车道路基宽度不小于6.5米,有效长度不小于20米。
四、资金筹措
计划总投资6969.3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自治区扶持2800万元,市财政补助2700万元,县区配套920万元,群众自筹549.3万元。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09年1月-4月)。
(二)全面实施阶段(2009年5月-11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12月20日前)。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减贫脱困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减贫脱困工程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扶贫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扶贫办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的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市扶贫办负责。各县区也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加强对减负脱困工程的组织领导,负责本辖区的减贫脱困工程建设。
(二)做好前期工作。根据 “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做好项目实施计划,做好拟建项目的勘测设计,做好项目招标的前期工作,防止前期工作准备不足而影响按时招标和按期动工。
(三)规范项目管理。一是加强招投标工作管理,凡符合招投标要求的项目,严格按照《招标法》的规定,认真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对不需要进行招投标的工程项目,按照公开、公平、民主的原则,选好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二是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由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工程量较大的项目要有监理工程师全程负责。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各级财政、项目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严格实行报账制管理,做到资金安排到项目,支出核算到项目,确保专款专用。四是加强工程进度管理,实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各县区要于每月28日前向市扶贫办报送当月的工程进度表和工程实施情况,由市扶贫办汇总后上报市减贫脱困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五是加强施工安全管理,落实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人,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主要包括:机械施工现场的各项规定,石山爆破的炮工选择和工作程序,雷管、炸药的管理,民工临时工棚的用电、防火安全,运输机械的性能,施工现场未封闭的交通指挥等,都要制定严格的安全防范规定,并在施工中严格执行,确保施工和交通安全。没有落实管理措施的不允许施工,没有执行安全管理措施和发现事故苗头的,要及时进行停工整顿,严防各种事故发生。六是加强廉政建设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遵守廉政规定,做到不干预项目建设招投标,不指定项目建设施工队伍,不能“吃、拿、卡、要”。
(四)明确工作责任。各县区要按照“四级联动工作机制”的要求,做到县区领导重点抓,乡镇领导具体抓,挂点单位配合抓,基层组织共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减贫脱困工程建设工作,把减贫脱困工程建设列入本部门重要工作,建立健全项目推进的相关机制和制度。发改部门要及时做好项目计划的协调、下达及执行检查;财政部门要及时做好资金的筹集、下达和检查;扶贫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搞好综合协调,加强督促检查,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及检查验收工作;交通部门要做好道路的勘察设计,加强技术服务和业务指导;水利部门要指导有的村屯做好人饮工程项目勘测设计和施工,并提供技术服务;各挂点单位要掌握责任点减贫脱困工程的详细计划、工程勘测设计、预算、招投标、资金筹措和工程进度等情况,检查项目所需占用群众土地、物资的解决情况,检查督促工程质量和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检查工程项目实施中各级有关人员的廉政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并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