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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对福州市亭江东街加油站等8家企业予以规划确认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对福州市亭江东街加油站等8家企业予以规划确认的批复
(闽经贸市场〔2008〕85号)


福州市亭江东街加油站等8家企业: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7]237号)、《福建省2001-2010年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2005-2010年成品油仓储行业发展规划》(闽经贸市场[2005]8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查,你们分别申请原址改建福州市亭江东街加油站、上杭县赖坊加油站、大田县福全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龙岩销售分公司上杭宏达加油站,迁建政和县稻乡加油站,新建大田县太华镇西湖加油站、大田县湖美乡永源加油站、尤溪县中仙乡剑兴加油站均符合规划,可按规定继续办理后续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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