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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转发商务部关于组织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流通企业进一步做好抗灾保供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转发商务部关于组织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流通企业进一步做好抗灾保供工作的通知
(闽经贸函商业〔2008〕76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
  现将商务部《关于组织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流通企业进一步做好抗灾保供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8]29号,可上商务部网站查阅)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紧落实。
  一、近期以来,我省遭遇冰雪霜冻等恶劣天气影响,部分县(市)乡镇发生断电和交通困难。各设区市经贸主管部门要按照商务部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市场供应工作的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分析市场情况,加强市场监测。分管内贸的领导要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和协调指导,全面掌握抗灾保供工作情况。
  二、各设区市经贸主管部门应积极会同财政、工商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市场供应中出现的问题。充分发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承办单位的骨干和示范作用,带动各类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流通企业抗灾救灾,保障市场供应。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农产品流通优惠政策措施,加强与基地的联系,积极组织货源,着力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市场供应工作。同时,要主动配合当地政府与有关部门,做好重点农副产品和日用消费品的紧急调运和区域调剂工作。
  三、请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于2月14日前将抗灾救灾、保障市场供应情况,书面上报我委商业发展与市场建设处(加发电子版到huangsk@fjetc.gov.cn),以便统一汇总上报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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