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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向阳煤矿修改开采设计的批复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向阳煤矿修改开采设计的批复
(渝经煤管〔2009〕117号)


巫山县电力煤炭局:

  你局《关于巫山县笃坪乡向阳煤矿调整开采设计的请示》(巫山电煤文〔2009〕43号)收悉,鉴于现场实际施工与原设计方案不符需调整,结合《巫山县向阳煤矿开采设计方案变更设计说明书》和专家评审建议,批复如下:

  一、向阳煤矿开采初步设计经市经委批准(渝经煤管〔2006〕137号),因矿井在施工建设中查明井田上部及两翼煤层受地质构造影响不能开采,导致原设计与实际不符,对设计进行修改。一是将原布置“三进二回”五个井筒调整为“三井一回”四个井筒的开拓方案;二将原设计的倾斜长壁对拉工作面采煤法调整为走向长壁采煤法。设计修改后将更经济、安全,原则同意该修改设计。

  二、下一步的工作中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加强监督和管理,督促煤炭企业按照批准的设计组织实施建设,凡是不按照设计要求施工的矿井,要停止建设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上报相关的设计修改方案,批准后才能动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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