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及时报送材料。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应在今年3月15日前,将本设区市《牲畜屠宰场建设项目计划表》、各建设单位填报的《牲畜屠宰场建设项目申请书》(附有屠宰场总体平面布局示意图)、各项目所在地市、县(区)屠宰场项目建设的协调领导机构成员名单、各级经贸部门签署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以正式文件形式一并报送我委市场调节处。
五、省有关牲畜屠宰场建设的具体工作方案和相关政策,省里将另文下达 。
省经贸委联系人:张元荣,电话:0591-87832774。
附件:1.牲畜屠宰场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2.福建省牲畜屠宰场建设项目申请书
3.牲畜屠宰场建设项目计划表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1:
牲畜屠宰场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了提升我省屠宰加工行业的整体水平,营造放心肉加工环境,保障上市肉品质量,按照《
商务部关于全面开展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和省经贸委《关于印发福建省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全省牲畜屠宰场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市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本地区建设目标:2008年完成 个屠宰场建设并验收合格,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09年完成 个屠宰场建设并验收合格,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加强屠宰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县(区)屠宰场建设协调领导机构,由政府分管领导挂帅,有关部门参加。按照国务院《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和《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等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制定本辖区县级以上城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达标建设的工作计划,明确达标建设的工作目标、完成时间和工作措施,逐个项目落实责任人和经办人员,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落实项目管理责任。按照建设项目要求,组建项目建设领导班子,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落实项目管理责任人,明确建设内容和时间进度以及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