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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企业成长培训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经贸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成长培训机构认定工作,准确掌握认定的条件和程序,把本地区组织能力强、培训业绩突出、社会信誉度高的单位推荐上来。省经贸委对申请单位的实地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对已认定的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培训机构应接受省经贸委等有关部门及其委托的中介机构的专项监督和检查,确保扶持资金专款专用,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保证企业成长培训工作健康发展。
  联系电话:0951-87832734 传真:0591-87832829

  附件:福建省企业成长培训机构认定申请表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八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
  福建省企业成长培训机构认定申请表

机构名称(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总资产(万元)

 

主要经费来源

□ 事业拨款   □ 服务收入   □ 其他收入

法人代表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联 系 人

 

电  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主要培训领域

企业管理者( ) 创业者( ) 其它( )

有无相关单位授权培训资质(授权培训资质机构和资质名称)

 

人员情况

常年聘用授课教师

   人

管理人员

   人

 

 

 

培训场所

固定培训场所面积

(平方米)

固定办公场所面积

(平方米)

电教设备种类和数量

□   电化教室______个 □ 投影仪______台

□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络设备

是否有内部局域网

□是      □否

是否已接入宽带网

□已接入    □即将接入   □目前还未考虑

开户银行

 

帐  号

 

 

 

 

2007年举办培训班情况

 

 

 

(材料另附)

 

 

 

 

 

设区市经贸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考核组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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