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次汛期(7~8月中旬)防洪限制水位171.26米。
(1)涨水段:
①当入库流量小于或等于4400立方米/秒时,控制出库流量小于等于入库洪峰流量,水库水位按171.26米控制运行。
②当水库水位高于171.26米而低于或等于防洪高水位173.00米,控制总出库流量为4400立方米/秒。
③当水库水位超过防洪高水位173.00米,逐步加大出库流量,直至表孔及底孔全部敞开泄流。
(2)退水段:
在不影响上、下游防洪安全的前提下,按总出库流量不超过涨水段最大出库流量的原则,逐步调整下泄流量,使水库水位尽快降至171.26米,然后水库水位按171.26米控制运行。
3、汛末(8月下旬),水库水位可回蓄至173.0米。
二十二、白沙水库
1、水库正常蓄水位266.00米。
2、汛期为4月1日~9月30日,水库限制水位为265.00米。
3、当入库洪水流量小于1630立方米/秒时,水库按来水泄流,控制库水位不超过265.00米运行。
4、汛期,当洪水流量大于等于1630立方米/秒,但不超过2200立方米/秒,且库水位低于防洪高水位266.00米时,水库按控泄流量1630立方米/秒泄流;当库水位达266.00米且继续上涨或入库洪水流量大于2200立方米/秒时,为确保大坝安全,逐步加大泄量,按“来多少,泄多少”,直至三扇闸门全开泄洪。
5、当库水位超过266.21米,水库遇百年一遇以上洪水,三扇闸门应全开泄洪。
6、洪峰过后退水段,当库水位回落低于汛限水位后,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控制泄洪并兼顾水库回蓄。
7、 10月1日起,水库水位回蓄到266.00米。
附件3:
福建沙溪口水电厂2008年水库洪水调度方案
1、主汛期(4~7月)水库汛限水位85.00米。
2、汛期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85.00米以下为原则,在充分发电的同时,按照溢洪道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及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3、当闸门已全部开启而水位仍然上涨时,则保持闸门全开自由泄流。
4、当水位回落至85.00米以下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及开度,使水位不再下降。
5、主汛期可根据天气情势和水文预报,采取灵活的调度措施适当提高水位运行(最高水库水位不超过87.00米),但在洪水到来之前(入库流量达到4350米3/秒)必须回落到汛限水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