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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商贸委关于印发《南昌市商贸口“公共卫生专项整治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谢高鸣  高新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张志宏  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颜龙强  市物业中心副主任、市集贸市场协会会长

  邹重光  市商贸委综合管理处处长

  易国强  市商贸委综合管理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游志卫同志兼任,负责全市商贸口创建文明城市的日常具体工作和对全市商贸口创建文明城市进行督导。

  四、职责范围

  1、委直属各单位及卖场5000m2以上社会零售企业(新洪客隆、天虹、沃尔玛、南昌百盛、步步高、北京华联、好又多、麦德龙等)负责本企业的文明城创建工作;

  2、各城区商贸委及高新区、昌北经开区、红谷滩管委会经贸局负责所辖属地内的所有商业零售企业(5000m2以上社会零售企业除外)、集贸市场、商品批发市场的文明城创建工作。

  五、创建督查

  为使全市商贸系统文明城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务求创建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南昌市商贸系统创建文明城工作督导组:

  组 长:
  邹重光

  副组长:
  易国强 颜龙强 潘保平

  成 员:
  罗 珑、崔绍鸿、物业中心2名工作人员

  下设三个组:督导一组:由邹重光负责,人员:易国强、崔绍鸿、罗珑,负责督导委直属各单位文明城创建工作;

  督导二组:由颜龙强负责,物业中心2名工作人员,负责督导各城区商贸委文明城创建工作;

  督导三组:由潘保平负责,负责督导各城区卖场在5000m2以上的社会零售商业企业的文明城创建工作。

  督导内容:督导各单位文明创建工作各项工作落实及工作推进情况。

  六、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3月20日-3月31日)

  召开全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共卫生专项整治活动月部署会,安排部署“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各单位要逐级召开动员会议,宣传发动、安排部署、真抓实干,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4月20日)

  1、各单位要根据市商贸委的统一工作部署,按照各单位的工作目标和标准,定部门,定领导,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制定责任明确、措施有力的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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