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宁德市拍卖行变更有关登记项目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宁德市拍卖行变更有关登记项目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8〕21号)
福建省宁德市拍卖行:
你行关于变更企业有关登记项目的申请悉。经审核,同意福建省宁德市拍卖行法定代表人由冯信太变更为彭兴玉。
按照行政许可办理期限要求,请于本批复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到我委领取变更后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