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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商业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南昌市集贸市场检查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昌市商业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南昌市集贸市场检查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商贸发[2008]82号)


各城区、开发区商贸主管部门:

  现将《南昌市集贸市场检查考评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四日

  南昌市集贸市场检查考评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决战五十天、誓夺文明城”的决策部署,为进一步规范集贸市场管理,大力改善集贸市场的环境卫生和经营秩序,全面达到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根据市领导指示和市创建指挥部的要求,特制订我市集贸市场检查考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大精神为指针,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省委书记苏荣、省长吴新雄对南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奋战五十天,共创文明城”的决策部署,不断优化居民的购物环境,不断提升全市集贸市场的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文明城市检查评分标准》和南昌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的要求,通过开展集贸市场检查考评活动,促进集贸市场管理规范,制度落实,解决集贸市场无证经营、占道经营、硬件设施不到位、商品划行不规范、摊位摆放混乱、从业人员自身卫生意识差、食品摊位不卫生、四害不达标、垃圾不实行袋装化、卫生保洁不力等重点、难点问题。

  三、组织机构

  成立南昌市集贸市场检查考评领导小组

  组  长:喻德火

  副 组 长:游志卫

  成  员:委综合管理处负责人及各城区,高新、昌北、红谷滩新区商贸部门的分管领导

  成立集贸市场检查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游志卫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市商贸委综合管理处,电话(传真):3884211

  四、考评范围

  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湾里区及高新、昌北开发区内、红谷潍新区的集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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