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内容
1、职能目标,基本分值为65分。职能目标为各处室“三定”方案所确定的主要职责,以及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所承担的相关工作目标(含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依法行政工作)。
2、保证目标,基本分值为35分。保证目标包括: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关党的工作、作风效能建设和优化投资环境工作、文明南昌行动及创建工作、综治维稳和信访工作、安全生产工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节能降耗工作。
五、考核方法
综合目标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采取自查自评、综合考评与党委研究审定的方法和步骤进行。
(一)自查自评。
各处室对照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进行自查自评,如实填写有关评价表,归集、整理相关资料主,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委办公室。
(二)综合评定。
由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各处室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分,并由办公室负责汇总排名,报委党委。
(三)党委研究。
办公室将汇总材料报委党委,党委进行专题研究并确定考核名次,并依据考核情况对相关处室给予奖惩,考核最后一位处室工作人员不能参加各层级评优评先。
六、时间安排
(一)年初明确各处室工作目标管理任务,召开当年委机关目标任务管理考核工作动员大会。
(二)次年元月由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对各处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测评打分。委考评组进行综合统计,评定结果,统分排序,排名结果报委党委研究确定考核位次。按照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原则,经委考评组审定并报委党委同意,排出一、二、三档,第一档为一个处室,第二档为二个处室,其他处室为第三档。
七、几点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各处室分管委领导及处室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对照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目标管理工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优质圆满完成。
二是注重实效。各处室要把目标管理及考核工作与“双创”战略和开展效能建设系列教育活动结合起来,认真履行好职责,推进好工作,在解决突出问题上抓落实,在创新工作方法下功夫,在转变机关作风上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