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商业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2008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商贸发[2008]71号)
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委2008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促进机关干部创业创新的热情,推动我市商贸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08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办发[2008]8号)文件精神,经委党委研究,现将《市商贸委2008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南昌市商贸委2008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
为使机关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促进机关建设,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商贸业跨越式发展,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08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办发[2008]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创业富民、创新发展”战略以及做大做强做优南昌商贸业,快速推进商贸中心、物流中心建设,以解决制约全市商贸经济发展和影响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企业满意、群众满意、上级机关满意”为标准,改善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服务水平,促进机关工作效能,增强机关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完成年度综合目标,为推进南昌商贸业跨越式发展不懈努力。
二、组织领导
成立南昌市商贸委2008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委党委书记、主任喻德火为领导小组组长,周国福副主任为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组织处、监察室负责人及机关支部专职副书记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目标考核
年终领导小组将对各处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测评。
(一)考核原则。求真务实,发扬民主;严格程序,客观公正;评优奖先,促进工作。
(二)考核对象。委机关处室,即机关办公室、组织处、流通改革处、市场发展处、综合管理处、招商协作处、财会审计处、监察室、机关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