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对上杭县下都振鸿加油站等9家企业予以规划确认的批复
(闽经贸市场〔2008〕224号)
上杭县下都振鸿加油站等9家企业:
根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7]237号)、《福建省2001-2010年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2005-2010年成品油仓储行业发展规划》(闽经贸市场[2005]8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查,你们分别申请原址改建上杭县下都振鸿加油站、惠安县湖厝加油站、明溪县夏阳裕阳加油站,迁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三明永安埔岭加油站(由原永安市国强加油站控股权变更迁建)、平潭县屿头明羲加油站(由原平潭县中楼大坪加油站控股权变更迁建),新建闽诏渔F506加油船、福州源溢通贸易有限公司(配送企业)均符合规划,可按规定继续办理后续申报手续。同时注销原永安市国强加油站(证书号983287)、平潭县中楼大坪加油站(证书号913320)的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