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新乡市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

  为加强对我市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和支持,联席会议将组织人民银行、银监局、保险公司、期货公司、主要涉农金融机构以及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的有关专家,组建新乡市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专家决策支持系统,成立专家小组,为试点县涉农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方式创新提供指导。
  三、试点内容
  (一)创新信贷产品,完善订单农业贷款模式,提高农村信贷资源配置效率
  一是传统农业订单贷款模式:依托延津县“公司+协会+农户”粮食生产模式,以小麦收购加工企业、协会与农户签订的农业生产订单为保证,结合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和农业保险,借鉴封闭贷款模式,发放农业订单贷款,满足农业生产加工链条不同环节中企业和农户资金需求,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辐射拉动作用,促进我市优质小麦生产。
  二是特色农业订单贷款模式: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生产模式,以具有一定实力、经工商注册、产品有销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合作社农户签订的订单为保证,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担保基金担保贷款模式,促进我市特色农业生产。
  (二)创新担保方式,发挥贷款担保协会增信作用,研发企业和农户联保贷款
  依据试点县特色农业经济、产业集群或企业集群发展情况,以农村信用工程建设为依托,引导、推动设立农民贷款担保协会和涉农企业联保协会,共同募集担保基金,相互承担连带责任,发挥联合增信作用,提高农户和涉农企业融资能力。
  (三)创新金融服务,开展农户和企业授信评级,研发循环贷款
  涉农金融机构要发挥信贷资金在农村信用工程创建中的导向作用,对守信农户或企业采取核定授信额度,发放循环贷款,实行“一次核定、总额控制、随用随贷、周转使用、到期归还”,切实为“三农”发展提供便利。
  (四)创新融资手段,积极参与涉农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工作,拓宽三农融资渠道
  人民银行新乡市中心支行、市发改委、市民营局、市农办要联合牵头,筛选一批有发展前景、业务经营好、资信优良的涉农中小企业,向人行郑州中支推荐参与全省涉农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工作。
  四、任务分解
  为确保试点工作持续有效开展,人民银行新乡市中心支行、新乡银监分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要按照自身的职责权限,充分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市场准入扶持政策和风险补偿等配套支持政策,支持试点县创新工作开展。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