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新乡市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
(新政办【2009】48号)
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是新形势下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加强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促进信贷结构优化的重要举措,对于支持“三农”事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省政府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动员会要求,为有效推动我市试点工作,结合本地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机制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引,以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为着力点,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突出重点,切实加大金融对“三农”可持续的有效资金投入,进一步改进和提升农村金融服务,努力满足多层次、多元化的“三农”金融服务需求,推动城乡金融协调发展,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大力支持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工作机制:按照“精选重点、周密部署、协调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选择延津县作为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县,市、县两级联动,以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等主要涉农金融机构为创新主体,其他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期货公司积极参与,各级政府和经济金融管理部门组织协调,科学整合金融资源,突出重点领域,辅以必要的扶持政策,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创新的专家决策支持系统、正向激励机制和长效工作机制,成立产品研发专家小组、效果评估和推广小组,努力创造一批适合我市农村实际需求特点、可复制、易推广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不断满足农村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让农村和农民得到更实惠、更便捷的金融服务。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建立新乡市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工作联席会议,主管副市长为召集人。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新乡市中心支行,负责日常工作,指导和协调延津县试点工作开展,对试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效果评估,定期向成员单位汇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协作配合和信息沟通交流,依照自身职能,为试点地区涉农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方式创新提供相应的配套政策支持,要做到多级、多部门联动,推动试点县创新产品的跟踪评估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