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新农合数字化信息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
(新政办【2009】44号)
为加快我市新农合建设,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便捷利民的新农合运行体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和《
卫生部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卫农卫发〔2006〕45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发展新农合数字化信息平台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数字化信息平台是在统一数据传输接口的基础上利用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网络通讯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发生的有关信息进行采集、存储、处理、提取、传输、汇总加工,从而为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提供全面的、自动化的管理及各种服务的信息系统。
二、加快实施新农合数字化信息平台建设工程,是市政府确定的一项公共事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要以新农合数字化信息平台建设为切入点,建立起覆盖全市参合农民的信息网络,市、县、乡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网上直补,参合农民住院出院时就能报销医疗费,使参合农民享受到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方便管理部门全程控制,提高监管效率;监督承办机构规范化运作,减少工作失误。建立起覆盖全市农民医疗保障的网络,为推动公共卫生资源城乡均等化利用和发展奠定基础。
三、新乡市新农合数字化信息平台建设,以市政府委托中国人寿新乡分公司开发的新一代软件为载体,市、县两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以县(市)、区和城市定点医疗机构为单位,整合服务机构的医疗资源,统一合作医疗管理软件,规范各定点医疗机构接入标准。
四、新农合数字化信息平台建设,涉及政府、企、事业单位,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建设等,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各相关单位要以此项工作为契机,推动卫生管理、医疗服务、卫生监督、疾病控制等数字化建设,最终实现卫生数字化。卫生、财政部门要站在中央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决策部署高度,用一年的时间,充分做好基础数据的收集、使用,开发完善参合农民及服务机构数据库,建立参合农民健康信息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