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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3工作重点。一是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和“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建设,大力培育粮食、蔬菜、畜禽、禽蛋、水产品、果茶等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示范基地。重点开展“三品”(无公害、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与产品认证,提高地产优质农产品自给率。二是完善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禁限用公告、推荐使用及使用记录制度,指导农产品生产者依法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的规定,力争从源头上杜绝农作物农药残留超标、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等现象。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畜牧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工商局,各区市政府。
  (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顿
  1工作目标。新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食品生产加工单位100%进行食品添加物质备案。
  2主要任务。一是严格食品及其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严厉打击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持续保持必备生产条件的违法企业。二是全面落实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和限制区域销售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三是按照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取缔无证照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四是强化食品添加物质备案管理,坚决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3工作重点。一是完善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严格监督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落实企业产品出厂检验责任,保证市场准入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二是严格审核小作坊的生产条件,对已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的小作坊,加大检查巡视和抽查检验频次,及时发现和查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小作坊强化质量意识,完善生产条件,提高管理水平,规范生产行为,尽快满足市场准入条件。三是突出重点,不断加大对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加工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的监督抽查力度,逐步提高食品质量水平。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区市政府。
  (三)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顿
  1工作目标。食品流通市场100%建立“一户多档、实名登记、证明登记、标牌公示”等监管制度,对外地入市重点鲜活农产品、加工食品进行备案查验和质量抽检,对查验、检测出的不合格产品100%进行下架、召回、销毁等退市处理。
  2主要任务。一是开展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清理整顿,严厉打击无证照、超范围经营食品问题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依法取缔游商浮贩。二是加大农村食品市场的专项检查,全面落实食品市场监管制度,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三是严格市场准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实施全面监控,加大抽检力度,确保食品质量可追溯、不合格食品全部退市。四是加大对冒用食品质量标志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严厉查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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