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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09年合肥市农业财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夯实基础,支持农村民生工程建设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抓住中央和省重点实施水库除险加固契机,支持重点水利设施、防汛抗旱水毁水利工程设施修复和大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支持包括灌区末级渠系在内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作用恢复与更新改造,改善农业生产的基础设施条件。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好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以农村饮水安全民生工程为突破口,紧紧结合新农村建设,通过对建成的饮水工程明晰产权,实现建管结合的管理新模式。建立农村水利奖励补助制度,支持水土保持、节水灌溉和用水者协会的发展,解决贴近农民需求的基层水利问题。
  新型农民培训:切实做好新型农民培训工作,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增强农民从业、择业、创业能力,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水平和效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组织实施,实行台账制、公示制、报告制、检查验收制和管培分离,严格资金使用管理,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农村沼气建设:按照“因地制宜、群众自愿、建管并重、注重效益”的原则,大力实施农村户用沼气、乡村沼气网点和养殖企业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推进沼气建设与养殖、种植业有机结合,促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
  四、保证重点,新农村试点示范工程要打好政策“组合拳”
  发挥省会经济圈的特殊优势,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将我市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工程推向新阶段。依托省会优势,把握城中、城郊、远郊农村的梯次结构,坚持走城郊型、产业型、生态型、社区型新农村建设路子。在项目的选择上,以示范乡镇、行政村为项目实施单位,采取项目招投标制,对基础好、符合当地发展特色、群众参与积极性高的项目,集中资金进行重点扶持。在资金整合上,以土地整理为抓手,打好政策“组合拳”,着力打造新农村建设“十镇百村”新“亮点”。要调动基层的积极性,选择农村迫切需要解决的、牵动性大、农民最关心的项目重点扶持和引导,发挥资金整合的积聚效益,集中力量办大事,做到整村甚至几个村连片推进,从根本上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实现新农村建设与现代化大城市建设“双赢”。
  五、苦炼内功,强化财政支农资金精细化管理
  1、支农资金问责制度要经常化。采取资金报账制、项目招标制和工程监理制、项目公示制等规范化的管理方式,切实加强支农资金监管,建立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的监督检查制度,建立不定期资金审计制度和严格的支农资金使用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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