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是否开展国内外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监测,对辖区内类流感样病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信息的收集和分析。
3、是否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及个人防护等内容的培训。
4、是否对公众开展有关甲型H1N1流感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咨询。
5、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6、医疗废物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三、督查内容
(一)区县卫生局组织开展本辖区内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情况,包括制订应急预案和物资、技术储备等。
(二)区县卫生局组织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培训情况。
(三)建立与相关部门的联防联控机制。
(四)对本辖区各医疗卫生机构落实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检查情况。
(五)开展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情况。
四、监督检查和督查工作安排
(一)2009年5月10日前,为自查阶段
各区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监督检查,并按要求填写《医疗机构防控甲型H1N1流感情况监督检查表》(详见附件2)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防控甲型H1N1流感情况监督检查表》(详见附件3)。请各区县将每日检查情况汇总后填写《防控甲型H1N1流感监督专用检查查处问题统计上报表》(详见附件4)和《防控甲型H1N1流感流感监督专用检查情况汇总上报表》(详见附件5)于下午3时前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联系人:董斯彬、裴红生 电话:65007149、65957509 传真:65010613、65007127)。
(二)2009年5月11日-15日,为市卫生局专项督查阶段
由市卫生局领导带队,分别对各区县卫生局落实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及开展辖区内自查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填写《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督查意见书》(详见附件6)并进行复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提高对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监督检查和督导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及早部署,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逐项落实各项防控甲型H1N1流感措施,确保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工作高效、顺畅开展。
(二)加强管理,依法防控
目前,甲型H1N1流感已纳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在监督检查和督查中要坚持依法行政,对医疗卫生机构存在的问题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