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组建方案的通知


  (四)通过规范运作和优质服务,对省级有关部门和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建立的评标专家库起到引导和示范作用。

  三、专家库的组织实施和技术支持

  (一)组织实施

  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赋予的省发展改革委指导和协调全省招标投标工作的职责,省人民政府授权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省评标专家库的组建和管理。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提出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把适宜于行业协会行使的职能委托或转移给行业协会”,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05]8号),以及《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精神,省评标专家库建成后的日常管理由省发展改革委委托省招标投标协会负责。省发展改革委应当抓紧牵头组建省招标投标协会,待其成立后,及时委托其行使对省评标专家库的日常管理职责。

  依照《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七十条规定,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存在违法或者不公正行为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为加强监管,形成合力,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作出处理决定后及时通知省发展改革委,由其记入评标专家个人档案,并作出解聘、终止评标专家资格等处理决定。

  (二)技术支持

  鉴于省评标专家库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维护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技术工作,需要由相应技术部门负责网络技术支持和服务,而目前全省政务网和不少“数字福建”信息系统的建设及运行维护均依托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其在技术力量和管理经验方面具备为省评标专家库管理系统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能力,且省评标专家库管理系统建设需要与全省政务网链接,以充分利用政务网资源,因此,确定省经济信息中心为省评标专家库管理系统的技术支持单位。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