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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省级重点招商项目筛选储备工作的通知


  三、省重点招商项目简介编写的内容和格式要求

  项目简介的编写分二类,一是新建或技改项目,二是已建成项目资产转让,具体的编写内容和格式要求分别见附件1和附件2。

  请各设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直各有关部门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08年省重点招商项目的筛选储备工作。一是努力扩大项目来源,从“十一五”规划、从当地资源开发利用、从现有产业的上下游配套、从“6·18”项目成果交易会成功对接项目等各个方面去组织筛选招商项目。二是提高项目简介的编写质量,按格式要求,既全面,又简明扼要地介绍项目基本情况。三是认真核实,确保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并请于2008年4月15日前,及时将有关招商项目简介(附软盘)报送我委外经处。

  附件:
  1、2008年省重点招商项目(新建或技改)简介编写内容及格式要求
  2、2008年省重点招商项目(资产转让)简介编写内容及格式要求

  二○○八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1、
2008年省重点招商项目(新建或技改)简介编写内容及格式要求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内容、建设规模及选址

  三、项目建设的理由和条件

  四、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包括财务内部收益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收期等

  五、项目总投资、利用外资方式

  六、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七、项目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传真及电子信箱

  附件:2、
2008年省重点招商项目(资产转让)简介编写内容及格式要求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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