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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


  芜湖盛力汽车制动有限责任公司:在2008年完成工业产值1.59亿元的基础上,到2011年形成制动阀、加力泵200万件产能。

  黄山汽车电器有限公司:在2008年完成工业产值1.57亿元的基础上,到2011年形成汽车各类组合开关200万套、汽车车锁150万付产能。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在2008年完成工业产值6.73亿元的基础上,到2011年形成汽车仪表20万套、摩托车仪表400万套产能。

  天长缸盖有限公司:在2008年完成工业产值3.52亿元的基础上,到2010年形成各类多缸发动机缸盖30万只产能。

  天宝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2008年完成工业产值10.2亿元的基础上,到2011年形成汽车制动蹄、刹车片10000万只产能。

  五、对策措施

  在全面落实国家《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相关政策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重点采取以下对策措施。

  (一)大力推动汽车企业联合重组。加大改革力度,支持奇瑞、江汽、华菱、昌河、扬子、全柴等按市场原则在省内进行联合重组,力争形成一个产能百万辆以上的汽车企业集团,进入国家重点支持序列。同时,积极支持组建“安徽省新能源汽车集团”,加快新能源汽车开展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

  (二)进一步增强自主研发能力。通过产学研合作,加大对关键零部件、基础原材料等的研发生产,推动零部件企业提高省内配套率的同时,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对能扩大省内配套又能出口的零部件产品,优先发展。对能拉动县域经济发展的劳动密集、技术含量较高的县级汽车零部件企业,扶持发展。

  (三)加大对新能源汽车发展和销售的扶持力度。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在我省城市中的使用。今后城市新增公交车和出租车一律购买省产混合动力汽车和纯电动汽车。对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实行登记管理,减免新能源汽车的各种税费。对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用地和配套资金给予支持。

  (四)鼓励优先选购省产汽车。财政支出的购车,除我省不能生产的车型外,一律采购省产车。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居民采购省产汽车。在购买省产乘用车时,给予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客运汽车费等方面减免。同时,积极推动车改工作,拉动汽车销售市场的增长。

  (五)帮助汽车生产企业开拓销售市场。组织汽车企业到外省开展各种形式的巡展,帮助汽车生产企业用足国家“汽车下乡”的优惠政策;组织省内汽车生产企业与客运、公交企业面对面洽谈,建立相互合作及战略合作协议,全面推进省产汽车的销售工作。

  (六)大力支持出口型企业发展。进一步加大对汽车出口的支持,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推动奇瑞、江淮等重点企业到国外设立销售基地或投资办厂,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扩大汽车产品出口,保持我省汽车出口的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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