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目标:到2015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175万千瓦,年均增长8%,综合农业机械化水平达50%;到2020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220万千瓦,综合农业机械化水平达60%;农机专业服务组织规范快速发展,跨入农业机械化中级发展阶段。
三、全面推进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
(一)坚持不懈抓好农机基础设施建设。农机基础设施建设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和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关系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惠民工程。各区、县政府要整合涉农资金,在农业综合开发、以工代赈、金土地工程、扶贫开发等涉农综合项目中,安排相应的农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用于乡村机耕道路、农村机电提灌站建设。各级财政每年应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建设一些群众投资积极性高、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的农机基础设施。要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建设农机基础设施,注重建后管护,探索和建立管护新机制。
(二)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农机购置补贴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惠农政策,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购买、使用农机的积极性。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农民需求,筛选出先进的适合丘陵山区特点的农业机械,向农民推荐宣传,因地制宜地对一些适用的农机具实施累加补贴。要用好用活各项农机化优惠政策,积极落实国家有关农机生产、经营、维修和农机田间作业、农副产品加工、农机跨区作业、农用运输等的税费减免政策和信贷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其对农机化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三)加大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力度。一是要根据我市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的需求,坚持“以大中小型机械并举、中小型机械为主,高新技术与适用先进性并举、适用先进技术为主”的原则,因地制宜、分阶段、有选择地推广农业机械。全面推进农业生产主要环节机械化向全过程机械化延伸,由种植业机械化向农林牧渔等各个领域的机械化扩展。二是积极引进、试验、示范、推广适合我市自然条件的耕作机械、小麦水稻收获机械、果蔬保鲜技术与设备、设施农业设备等,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抗灾救灾和促进农民增收中的积极作用。三是扎实开展农机化综合示范点、示范片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着力发展区域性和特色性的农机化示范基地和示范片。要提升示范基地的内在实力,使之成为展示和推广农机新技术,创新农机经营服务方式、引导农机结构调整和农机人才培训的基地,成为现代农机化发展的示范性和导向性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