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一)积极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住房保障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深入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加快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二)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保障对象覆盖到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家庭,并实现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应保尽保。提高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比例。
(二)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0.2万平方米,建成0.26万平方米。推出销售经济适用住房48套。
(三)在原住房保障体系基础上,建立限价房保障制度,开工建设或落实限价房房源100套。
(四)完成老小区整治2.7万平方米。
(五)深化完善住房保障工作机制,加强信访投诉处理,避免越级上访,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十四、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一)积极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住房保障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深入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加快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二)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保障对象覆盖到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家庭,并实现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应保尽保。提高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比例。新增廉租住房保障20户。
(三)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0.4万平方米,建成0.3万平方米。
(四)在原住房保障体系基础上,建立限价房保障制度,开工建设或落实限价房房源70套。
(五)开工建设人才公寓0.3万平方米,开工建设农民工公寓1.4万平方米。
(六)深化完善住房保障工作机制,加强信访投诉处理,避免越级上访,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十五、市建委
(一)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结合本部门职责,积极推进住房保障相关工作,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二)强化住房保障宏观指导职能,加强对各县(市)区住房保障工作的服务、指导和协调,分解落实省政府下达给市政府的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