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巩固和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上网阳光采购为重点,深入推进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上网阳光采购工作成果,规范购销双方行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健全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推进辅助检查结果互认和单病种限价措施;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配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大力推进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试行农村和城市社区药品零差价销售。加强对疾病防控、社区卫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涉及资金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监管制度,防止发生截留、挪用、套取、贪污卫生资金等违法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进一步巩固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成果。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疗体制改革的各项制度措施,推动医疗卫生领域深层次问题的解决。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深入开展城市爱国卫生运动。
(四)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央、省、市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和全省实施“八项民生工程”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严格落实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和农村 “一事一议” 筹资筹劳办法,严肃查处截留、挪用、克扣、贪污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和涉农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违规流转土地经营权、征占土地中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纪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对发生区域性制假、售假及造成农民减产绝收问题的实行行政问责。督促配合有关部门维护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对农民工培训经费的监管,依法落实和保障返乡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
(五)以落实监管责任为重点,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督促各区(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逐步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预警和处置体系;加强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实行食品药品全过程监管,完善食品药品质量管理规范,严控过程质量,严防安全风险。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特别是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行为,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严格责任追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六)以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为重点,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力度。督促各区(市)县和有关部门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清理审核涉及交通和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项目;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并及时进行公示,确保通道畅通和车辆通行费免缴政策落实;进一步清理和整顿道路收费站点;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执法设备的设置、使用和管理;规范上路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严禁无上路执法权的部门上路执法,坚决纠正和查处以罚代纠、只罚不纠、借执法之名谋取私利等各种公路“三乱”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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