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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两网化管理的工作职责

  (一)市劳动保障局职责。市劳动保障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全面推行,重点突出”的工作思路,重点指导临川区、东乡县、宜黄县、广昌县的两网化管理的实施工作,以点促面,全面推进;负责对街道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信息网络平台建设;负责本区域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和基本信息数据库的软件开发制作;负责对县(区)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负责将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纳入相关目标管理。

  (二)各县(区)职责。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负责落实专(兼)职监察人员和配置劳动保障所、站的劳动保障协管员、法律监督员;负责组建调查办公室和调查人员队伍;负责网格内全部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采集,建立本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负责对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动态监控。

  (三)政府相关部门职责。根据工作要求,市、县(区)财政部门要安排好试点工作必要的经费;市、县(区)统计部门负责提供街道地域内全部用人单位的基础数据;市、县(区)工商部门负责提供街道地域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工商注册情况;市、县(区)人事部门负责提供街道地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市、县(区)民政部门负责提供街道地域内社团组织注册情况,提供街道的分界线;市、县(区)税务部门负责提供全市街道所有用人单位税务登记情况;市、县(区)质监部门负责提供用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同时,各县(区)工业园区管委会要负责做好本园区入园企业的两网化管理工作。

  五、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两网化管理是推行城乡一体化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总体要求,是依法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有力保障,是提高我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和水平、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各县(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对于预防和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按照“网格、网络、信息平台建设、人员、经费”五到位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科学划分网格,落实工作场所,落实人员编制,明确经费来源,保证经费落实。财政部门按编制内实有监察员、协管员人数人数,安排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列入县(区)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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