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协助做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协助做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闽经贸函商业〔2008〕301号)


福州市贸发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国办发〔2007〕72号)和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公布的《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8年第8号,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14个部门《关于200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08〕1223号),我委定于6月15日至21日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在福州市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请你局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一、选择在市区的10个大型商场、超市,并通知相关企业做好免费发放5万个无纺布购物袋的准备工作,包括制定安全生产经营实施方案并按规定向公安部门备案。请于6月12日前将选择确定的地点、联系人和安全预案备案情况等相关准备情况报我委商业处。无纺布购物袋由我委统一订制,每个商场、超市原则上免费发放5000个(在收银处提供给已购物的消费者装盛商品),由我委安排无纺布购物袋的生产企业分批直接送达发放地点。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