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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意见的通知

  3.召开全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总结表彰大会,总结工作经验,表彰一批做出突出贡献的创业者、企业家和创业工作及先进典型

  五、责任分工

  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会同有关单位草拟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综合性政策文件;研究创建的各项工作任务,向领导小组提出分解落实建议;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落实承担的工作任务、工作目标;编辑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简报。

  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制定落实部门创建工作目标和扶持政策;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对创业者的创业指导,提高创业者的创业能力;鼓励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吸纳失业人员;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力度。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制定落实创建工作宣传方案,宣传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事迹;营造支持创业、服务创业、投身创业、自主创业、艰苦创业的舆论氛围;塑造具有贵阳特色的创业文化;支持文化教育领域的创业和发展。

  市委统战部、工商联:发挥工商联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商会协会的自律、互助、服务作用,培养优秀民营企业家。

  市监察局:负责优化政务环境,推进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乱执法、乱收费等问题;及时处理创业者的举报投诉。

  市委政策研究室:负责研究提出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战略对策和政策措施,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决策建议。

  市法制办:优化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的法制环境。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提出贵阳市产业发展重点领域,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相关领域,以及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转变管理职能,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对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进行审批、核准、备案。市经贸委负责创业实训孵化基地建设,引导和支持以典当方式为创业者提供融资服务。

  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支持引导科技人员创业;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完善自主创新体系;规划指导科技型企业的创立和发展;提供相关经济、科技指标完成情况。

  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负责支持职工、青年、大学生、妇女创业。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对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的财政支持。

  市人事局:负责制定落实对大学生创业就业的政策支持;落实科技人才创业的有关奖励政策。

  市建设局、市交通局:简化项目审批程序,支持创业主体进入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领域;指导建筑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物流业中的创业企业、民营与外资企业发展;支持各类创业孵化园区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提供创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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