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牲畜定点屠宰场建设工作的通知
(闽经贸函市场〔2008〕345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财政厅等九部门关于福建省牲畜定点屠宰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08〕70号)及各地上报项目,我委已下发了《关于下达2008年度全省牲畜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闽经贸市场〔2008〕370号),为确保建设项目年底能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落实项目计划。各级经贸部门要根据我委下达的2008年屠宰场建设项目计划,对本辖区2008年的计划再进行一次认真核对,进一步明确项目建设的具体工作目标、完成时间和工作措施,以保证2008年度计划的完成。对于确定无法在本年度完成和个别改造项目需要调整的,应正式行文报告我委,以便及时调整。
二、抓紧落实责任制。要认真履行屠宰场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根据我委下达的计划尽快组建项目建设领导班子,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经办人员,逐级分解任务,明确要求,落实责任,确保2008年项目建设按时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