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若干意见

  (三)支持共保体开展经营活动。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支持共保体经营的政策措施,促进其可持续经营。要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共保体拓展和落实其他涉农保险业务。
  四、切实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提高农业防范和抵御风险能力,事关农业稳定发展,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新农村建设考核内容。进一步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协调机构,落实责任、精心部署、广泛动员、积极推进。要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风险预警和运行监管机制,健全大灾应急预案,筹建巨灾超赔准备金。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向国内外再保险市场购买再保险。充分利用农业保险信息资料,为参保农户提供个性化服务,提高农业管理水平。
  (二)各地要进一步发挥乡镇干部、农技人员等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主动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工作,着重组织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参保,积极引导其他农户自愿参保。强化政策引导,对参保农户在项目资金扶持、技术指导和培训、灾后重建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安排。各级发展改革、保监、财政、农业、林业、渔业、民政、农办、国税、气象、金融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合力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三)共保体要进一步完善基层服务网点设置,推进农村保险服务站和基层代办员制度建设,优化服务,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理赔效率。鼓励探索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林权制度改革有机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有序引导金融资本投资农业。
  宁波市参照本意见执行。

  附件: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欠发达和海岛地区名单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欠发达和海岛地区名单

  参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省对市县财政体制的通知》(浙政发〔2008〕54号)规定,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欠发达和海岛地区为:金华市、衢州市、丽水市、舟山市、淳安县、永嘉县、洞头县、平阳县、苍南县、文成县、泰顺县、安吉县、兰溪市、武义县、磐安县、龙游县、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岱山县、嵊泗县、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龙泉市、青田县、云和县、庆元县、缙云县、遂昌县、松阳县、景宁县。

lar_299085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