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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2008年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的通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2008年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的通知
(闽发改高技〔2008〕300号)


各设区市发改委,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解决产业发展关键技术问题,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产业竞争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2008年我委继续组织实施产业技术开发专项,重点围绕生物及医药、信息产业、光伏产业、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等方面开展研究开发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一)生物及医药

  生物育种、生物制造化学品、化学制药、基因工程药物、生物疫苗和诊断试剂、微生物药物与生化药物、生物医学工程、现代中药等相关重大关键技术。

  (二)信息产业

  新一代宽带网络、宽带通信关键器件与芯片、电子专用设备仪器、新兴电子元器件、数字电视、信息安全等重大关键技术及产品,突出扶持信息化改造传统产业项目,包括工业自动化控制、光机电一体关键技术开发等;动漫电影、电视、音像制品、游戏等基于现代信息传播技术手段的原创动漫软件及产品。

  (三)光伏产业

  硅太阳能电池组件封装、薄膜电池、光伏系统集成应用、光伏产业专用技术及设备等。

  (四)新材料

  生物基材料、光电子信息材料、复合材料、纳米材料、新型高分子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特种功能材料等关键技术及产品。

  (五)新能源及节能

  生物质能、新型高可靠性燃料电池关键技术;突出扶持先进适用的节能减排技术,包括冶炼、煅烧、石化、化工等高耗能行业节能技术、建筑节能与工业节水技术等。

  二、具体要求

  (一)项目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二)项目内容应是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投资规模原则上控制在200万元以内;

  (三)项目应符合专项重点领域和《福建省“十一五”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规划》中提出的产业发展主要任务,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创新性,良好的产业化前景;

  (四)承担单位应具备研发所必需的仪器设备,并有较强技术开发团队;

  (五)项目研发资金筹措方案明确并基本落实;

  (六)项目需提交最新的技术查新报告(动漫产品开发项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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