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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莆田石井风电场项目变更事项的批复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莆田石井风电场项目变更事项的批复
(闽发改交能〔2008〕511号)


福煤(莆田)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调整变更石井风电场项目核准内容的报告》、莆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莆田石井风电场项目核准内容的请示》(莆发改[2008]218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我委已于2008年3月以闽发改交能[2008]171号文核准莆田石井风电场项目,现根据该项目设备招标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对该项目有关变更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建设规模由40.5MW调整为40MW,选用20台湘电风能公司Z72 2.0MW型变桨变速风力发电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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