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控制南湖生态城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用地的意见
(自府办发〔2008〕2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南湖生态城是我市重点开发建设的城市新区,将建设成为集生活居住、旅游休闲为一体的综合性城市片区。为确保《自贡市南湖生态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南湖控规》)的顺利实施,维护规划的严肃性,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严格控制南湖生态城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用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修建办公、业务用房,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业务用房建设的有关规定,办理各项审批手续。
二、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在南湖生态城修建办公、业务用房。
(一)机关事业单位确需在南湖生态城修建办公、业务用房的,须先经市政府同意,再向规划建设、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审批手续。
(二)经市政府同意在南湖生态城修建办公、业务用房的机关事业单位,其办公、业务用房建设不得超过国家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业务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并原则上按照中限标准执行。市发改委须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核定其建筑面积,市规划建设局须严格按照《南湖控规》确定其选址、核定该地块容积率,市国土资源局须严格按照核定的建筑面积确定其用地规模,不得超标。
(三)本着低密度、高容积率、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提倡机关事业单位合建办公、业务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