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素质。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采取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手段,大力宣传消防基础知识和消防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五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工作,不断加大消防站向社会的开放力度。大力推行城市公共场所、各类公路沿线、野外山林等地悬挂和张贴消防宣传标语、标牌,提示和警醒广大群众时刻注意消防安全。各级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导向作用,不断拓展消防宣传形式,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定期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形成良好的社会消防宣传氛围。教育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大中小学课堂教学内容,科技、司法、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和就业培训内容。公安消防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消防培训机制,拓宽培训渠道,有计划、有组织、分层次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易燃易爆场所和营业性公众聚集场所的从业人员以及农民工等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六)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增强消防应急处置能力。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劳动保障部、交通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06〕5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消防力量建设的意见》(川办发〔2007〕31号)精神,努力构建以现役制消防力量为主体,政府专职消防队为重点,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群众义务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保安消防队和联防消防队为基础,基本覆盖城镇社区和工矿企业、辐射农村和旅游景区的城乡消防应急救援力量体系。2008年,昊华西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要组建成立企业专职消防队,荣县长山镇要积极做好政府专职消防队建立的各项准备工作。
消防部队和企业专职消防队要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和执勤备战,认真制定灭火救灾和应急救援处置预案,结合责任区实际情况,从难、从严、从实战需要出发,积极开展应用性训练和灭火实战演练,不断提高灭火作战能力,确保快速、准确、有效地扑救各类火灾事故和实施社会抢险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
四、严格消防监督管理,严查消防违章行为,整治火灾隐患
(一)认真履职,齐抓共管。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消防管理和督导性检查。教育、工商、文化、卫生等部门要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公安消防部门要建立与发改、规划建设、安监等部门信息共享的机制,会同宣传、广电、劳动保障等部门联合开展消防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会同房管、工商等部门探索商住楼、综合楼等多产权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权责机制,会同旅游等部门启动全市宾馆、饭店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试点工作,协助质监、工商等部门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