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切实加强城市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各级政府要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建设,全面加强城市消防道路的规划和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确保城市(包括县城)建成区市政消火栓基本达到国家标准。要进一步加强城镇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大安区牛佛镇、富顺县富世镇消防规划在2008年要通过评审,并报经当地区(县)政府批准实施;全市无市政消火栓的乡镇在2008年内要配齐手抬机动消防泵并修建消防水池等取水设施,已通自来水且市政管网管径在100mm以上的乡镇要合理布局安装室外消火栓,以确保消防灭火用水的需要。
(三)大力加强消防装备设施建设。各区、县政府要按照《全省公安消防部队装备建设计划》的要求,进一步加快消防装备建设。2008年,要力争完成特勤消防站建设任务和消防一中队的搬迁工作。积极推动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火灾接出警处置能力。
三、突出工作重点,确保火灾防控措施的落实
(一)加强对以奥运安保为重点的重大活动、时节和领域的消防保卫工作,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2008年是奥运年,也是国务院确定的“隐患整治年”,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扎实开展以奥运火炬传递、奥运举办和改革开放30周年等重大活动和五一、清明、国庆等重大节日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商住楼、综合楼、旅游景点景区等重点领域为工作重点的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着重抓好消防设施、安全疏散、防排烟和消防产品等环节火灾隐患的整治工作,切实做到发现一批,通报一批,整改一批,确保消防安全。对重大火灾隐患一律实行政府分级挂牌督办和行政强制整改等措施予以整治。市政府挂牌督办的富顺文庙重大火灾隐患和自流井区政府挂牌督办的同兴大酒店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在2008年内消除。
(二)积极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要将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区综合治理内容,不断提高社区消防管理、教育、服务、保障的综合功能。明确和落实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深化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机制,积极开展城市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把社区消防建设与社区服务、文化、治安、警务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重点做好社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消防管理。大力推行城市社区消防建设达标工作,2008年全市80%的城市社区要达到城市社区消防建设标准。
(三)不断强化农村消防工作。各地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构筑农村消防工作群防群治网络,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责任机制,加强村镇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推动城乡消防安全统筹协调发展。开展新农村消防试点工作,适时召开全市农村消防工作现场会,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四)进一步规范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川公消发〔2005〕29号)要求,进一步健全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消防工作标准,切实做到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人员、工作内容和对象、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四明确”。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公安派出所对有关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责任,防止失控漏管。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试点工作,促进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