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印发200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自府函〔2008〕2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200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200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工业强市战略,认真落实国务院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要求,以贯彻《
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16号,以下简称《规定》)为主线,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为重点,突出依法治安,强化科技兴安,坚持政策治本,实施分类指导,持之以恒筑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控制事故总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经济社会实现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责任目标
(一)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共同责任目标
1.力争不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
2.较大事故起数不超过前3年平均数;
3.最大限度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亿元GDP死亡率和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死亡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以内,各类伤亡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省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
4.认真贯彻落实 “隐患治理年”工作要求,深入排查事故隐患,加强对涉及重大基础设施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做好因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防治工作,限期完成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任务。
(二)各区、县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
各区、县政府要层层分解2008年度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考核控制指标(详见附件1),确保控制考核指标全面落实。坚决遏制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不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
(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除完成共同责任目标和2008年度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考核控制指标(详见附件2)外,应会同有关区(县)完成以下目标。
1.市公安局。不发生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理原因而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和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