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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综合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三)科普宣教。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在全市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一次防灾减灾主题教育活动。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通过主题班会、应急演练、专家讲座、观看展览和专题片等方式,传授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深入推进防灾减灾知识进学校、进课堂、进书本,切实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各级科技、国土资源、水利、农林、卫生、地震、气象、人防、科协、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在5月7日至13日期间集中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通过举办展览、组织演讲、知识竞赛、模拟体验、街头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播放音像制品等形式,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科普宣教活动。宣传周期间,各地要在主要城市广场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同时,积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志愿者,深入城乡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开展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教育普及活动,重点普及各类灾害基本知识和防灾避险、自救互救基本技能。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防灾减灾日”活动需要,安排一定的专项工作经费。各级共青团组织要组织青年志愿者,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

  (四)减灾建设。各辖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要支持当地深入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扩大创建面,力争各地今年至少有一个社区获得民政部授予称号;大力推进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强灾害信息员的培训,确保全市每个城乡社区至少有1名灾害信息员;不断加强避灾场所建设,在安全第一、质量为先的前提下,综合利用城市社区服务设施、公园、广场和农村村委会办公及其他公共场所、中小学校等现有设施,采取确认、修缮、新建等方式,建设城乡避灾场所,并合理储备相应的救灾物资。

  (五)预案演练。各级政府应急办要会同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开展防灾减灾业务培训,并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多发易发的灾害风险,商请驻地部队参与,针对监测预警、抢险救援、转移安置、应急保障、医疗防疫等重要环节,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广泛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习、技能练兵及社区防灾减灾综合预案演练等活动,切实增强干部群众对预案的实际掌握和运用能力,提高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和救援实战能力。

  三、活动步骤

  (一)4月下旬至5月7日前为活动准备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完成活动的动员部署,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职责,抓紧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活动方案,充分做好宣传人员、宣传材料和后勤保障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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