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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青政办〔2009〕48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今年以来,我省建筑施工行业连续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1月15日,西宁西过境公路项目土建第二合同段一构造物钢筋笼倒塌,造成2人死亡;3月18日,海西州天峻县境内刚察至布哈河110千伏输变电项目工地发生输变电架线塔倒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3月19日,西宁市城西区商业巷步行街改造工程佳豪国际广场施工现场进行基坑边坡支护工程时,突然发生坍塌,造成8人死亡。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公路、铁路、机场、电力、水利等建设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抓好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上述事故的发生,均集中在春季建筑施工复工时期,充分暴露出我省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安全责任不落实,企业安全意识不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薄弱,施工人员安全素质偏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普遍存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及业主、监理单位监管不到位,对一些在建工程失控漏管,教训极为深刻。当前,我省各地气候转暖,冻融交错,是建筑施工事故的易发期,同时也是全省建筑施工项目进入全面复工的高峰期,一些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抢进度、轻安全的思想有所抬头,建设项目违规开工、施工安全管理缺失、安全措施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落实、违规违章作业等问题突出。各地、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的思想,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正确处理安全与建设、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真正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防范较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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