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周口市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公益性放映场次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意见的通知
(周政办[2009]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确保政府补贴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保证我市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的顺利实施,周口市农村电影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周口市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公益性放映场次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九日
周口市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公益性放映场次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意见
(周口市农村电影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了丰富农村文化生活,促进农村电影改革发展和数字化放映工作的顺利推进,确保省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任务在我市顺利完成,确保政府补贴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特制定本意见。
一、补贴资金的来源
根据国家财政部(财教〔2007〕122号)和省财政厅、文化厅(豫财办教〔2007〕266号)文件精神,农村电影公益性放映场次补贴资金每场补贴100元,由中央、省、市、县(市、区)各级政府财政共同承担,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0%,剩余50%的地方配套资金由省、市、县(市、区)三级按照4:4:2比例负担,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本级应负担资金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并按规定及时拨付。
二、补贴资金的管理
我市农村电影公益性放映任务由市农村电影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周口市新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承担。为确保各级补助资金专用于农村电影公益性放映,中央财政补助和省、市两级财政配套资金按有关文件精神下达到各县(市、区),各县(市、区)财政按要求比例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后,一次性转入市财政在市农村电影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专设账户(由市电影主管部门代管)统一管理使用。市农村电影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农村电影公益性放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合格后由市农村电影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新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实行统一核算、统一划拨。
三、补贴资金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