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
(巴府办发[2009]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要求,为全市“两个强力推进”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2009年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安全生产年”各项目标为导向,坚持依法治安的方略、科技兴安的道路、管理强安的举措,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做到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扎实推动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宣传、严格执法、深入治理、压降事故,为“两个强力推进”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三、活动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促进全社会安全发展的理念意识明显增强,舆论氛围持续改善,教培体系基本形成;促进安全生产执法水平大幅提升,非法违法明显减少,法制秩序逐步规范;促进隐患治理得到深化,安全投入得到保障,安全制度得到执行,突出问题得到解决。确保全市各类事故实际死亡人数控制在120人以内,较上年下降11%,较大事故起数控制在5起以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活动内容及步骤
详见附件。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是一项关系安全生产全局的重要工作,各级政府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市政府成立全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地、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分解细化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做到目标到人、责任到人。
(二)统筹协调,加强检查
各地、各部门要统筹“三项行动”,推进“三项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强化联动协调机制,形成安全生产监管合力。要切实加强对活动开展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市安委会组建综合督查组对各县(区)和行业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要将活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市政府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2009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三)加强监督,广泛宣传
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各级政府要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对举报有功人员,要给予适当奖励。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注意发现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和推广。
(四)细化方案,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