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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变更有关登记项目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变更有关登记项目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8]91号)


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
  你司提出变更宁德分公司有关登记项目的申请悉。经审核,同意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住所由宁德市蕉城区城东路先锋大厦18号3楼变更为宁德市城东路下道尾东湖花园A3、A4号202。
  按照行政许可办理期限要求,请于本批复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到我委领取变更后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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