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门 督促餐饮单位签定承诺书,餐饮单位承诺落实卫生管理制度,诚信服务消费者,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向餐饮单位和消费者发放相关宣传材料,宣传餐饮业卫生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及注意事项等;对餐饮单位的负责人与卫生管理人员开展有关食品卫生管理知识的培训;各地开展现场宣传活动或召开餐饮业承诺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工作现场会,宣传诚信典型,曝光违法案例,加大宣传力度。
物价部门 组织开展中秋、国庆节日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开展重要农副食品价格监测和价格异动监控;大力开展价格服务进商场宣传活动,扩大价格信用建设的社会影响;大力宣传价格信用典型事例,重点打击不正当价格行为,重点监控价格违法行为高发的行业;选择价格失信典型案例予以曝光,警示社会;通过适当的媒体方式,发布2008年星级价格信用单位评选工作信息。
福州、厦门海关 着力营造“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的社会舆论氛围。组织深入企业走访,召开企业座谈会等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进一步宣传海关企业类别调整的政策,熟知企业类别调整的条件,引导企业自觉依法开展进出口活动;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期间,大力宣传《企业进出口行为规范管理指引》和《进出口企业守法状况自我测评指引》,组织深入开展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通过走访今年被调整降类的企业,及时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引导和帮助企业改进内部管理,提高守法意识,诚信经营;加强海关门户网站的政策宣传力度,及时维护宣传和公开内容,组织举行海关相关业务办事程序及手续的在线访谈。
国税部门 以涉税案例为教材,大力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宣传工作,做到以案释法;开展税收专项检查,促进企业诚信兴商;拟对部分行业和重点企业开展税收专项检查,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诚信经商;优化纳税服务,为诚信经商提供条件。加强税管员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宣传新《所得税法》,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地税部门 以“税收· 发展· 民生”的宣传为主题,结合推进纳税服务工作,充分利用12366热线、地税对外网站、办税服务厅咨询窗口和海峡财经导报等形式,加强对纳税人的税收法规政策宣传、辅导;组织开展2006-2007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严格依照评定标准,对征管企业进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及时公告A级名单,并视情组织专题报道,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营造依法诚信纳税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以打击税收违法犯罪为重点,开展税收专项检查,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维护广大纳税人合法权益,创造公平公正的税收良好秩序;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诚信兴商宣传月期间开展2008年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促进依法治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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