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支持汉宜和石武铁路建设工作的通知
(鄂政办函〔2008〕72号)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做好武汉至宜昌铁路(以下简称汉宜铁路)、石家庄至武汉铁路客运专线(以下简称石武铁路)湖北段建设的支持服务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设汉宜、石武铁路的重要意义
汉宜铁路是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四纵四横”沪汉蓉快速客运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石武铁路是我国南北运输主要通道京广铁路客运专线的组成部分。建设汉宜、石武铁路,对于提高国家铁路网通道能力和路网整体效益,完善我省综合交通运输结构,加强武汉在全国铁路网中的枢纽地位,促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等具有重要意义。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及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顾全大局,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国家重点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征地拆迁的政策,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确保汉宜、石武铁路建设的顺利实施。
二、认真落实支持铁路建设的政策措施
(一)征地拆迁工作。
1征地拆迁的组织。省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铁路办)是省政府支持铁路建设的办事机构,全面负责铁路建设征地拆迁等相关事宜。汉宜铁路的征地和拆迁工作,由沪汉蓉铁路湖北公司(以下简称沪汉蓉公司)分别与省国土资源厅、铁路沿线地方政府签订统征、统迁实施协议;石武铁路的征地拆迁工作,由省政府授权省铁路办与武广铁路客运专线公司(以下简称武广公司)签订统征统迁实施协议。沿线各地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依法及时办理用地等审批手续,及时提供建设用地,按工程施工进度要求,加快组织实施拆迁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2征地的补偿。征地补偿综合单价为45万元/亩,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耕地开垦费、征地管理费、勘测定界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等标准,由国土资源部门按项目所经地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统一年产值等级细化到各地,耕地开垦费按一般耕地9000元/亩、基本农田13500元/亩标准缴纳,征地管理费以征地补偿费为基数按26%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