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和各县区政府
95.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和各县区政府
96.完成7所乡镇卫生院改扩建任务。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和各县区政府
97.对农村标准化卫生室实施规范化管理,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全覆盖,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和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98.积极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为全市白内障手术适应症患者全部免费实施复明手术。
责任单位:市残联和各县区政府
99.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由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840元,稳定低生育水平。
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100.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认真开展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及“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行严格的食品安全质量追溯、召回、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让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质监局
101.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102.做好小煤矿整顿整合和关闭取缔工作。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103.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安全管理和公共聚集地安全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公安局和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104.高度重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合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105.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征地拆迁、涉法涉诉、农民工工资、企业破产、环境污染等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治安形势、信访形势和安全形势基本平稳。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公安局、安监局和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106.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做好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
责任单位: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司法局
107.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密防范、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公安局
108.深入开展国防教育,支持驻鹤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建设,开工建设民兵综合训练基地,不断提高部队、民兵预备役和人民防空建设质量;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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