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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建省南安市宏泰典当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及法定代表人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建省南安市宏泰典当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及法定代表人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8〕131号)


福建省南安市宏泰典当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股权结构的申请材料以及泉州市贸发局初审意见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经审查,准予你公司变更股权结构准予你公司变更股权结构,法定代表人由伍雄猛变更为吴良标。你公司注册资本为2229万元,变更后股本结构为:福建南安金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出资1100万元;福建省南安市巨轮机械有限公司出资320;南安市石井延达石业有限公司出资400万元;伍萍萍出资206万元;郑红霞出资203万元。
  请持本批复及《典当经营许可证》(编号:35077A10007)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典当经营许可证》待商务部统一换发,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变更后15日内,应将特种行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分别寄送我委和泉州市贸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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