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规范全省质监系统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赣质监计函[2009]12号)
各设区市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近一段时间以来,系统内有的单位正在自行组织信息化相关项目的建设。信息化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遵循统一规划、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统一验收的原则,否则容易造成信息系统接口不统一、时效性差、共享度低等问题,从而导致盲目投资、重复建设、信息资源浪费。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要求,为切实加强我省质监信息化建设的规范管理,提高信息化项目的技术水平,现就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各单位进行信息化项目建设必须报省局批准后方可实施。信息化项目建设包括:信息化的课题规划、硬件设备采购(不包含PC机、打印机、数码相机等办公自动化用品)、软件采购或开发、网络建设、系统集成、大楼智能化建设等。
二、各单位目前正在组织实施的信息化项目应立即暂停,并向省局报批;列入计划的待建信息化项目,必须向省局报批。项目申报单位须填写信息化项目建设申报表(见附件),并将相关材料一并上报省局,经省局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项目建设完成后,各单位要及时将资金使用情况,验收所需的有关资料一并上报省局。省局将根据项目建设合同要求及相关技术内容,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
四、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行。各单位须严格贯彻执行,对违反规定擅自进行相关项目建设的单位,省局将予以严肃处理。
省局计划财务科技处负责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管理工作,相关技术问题请与省质监信息中心联系。
省局计划财务科技处 联系人:方莹
电话(传真):0791-8284578
省质监信息中心 联系人:颜武 孙戎
电话:0791-8284848 传真:0791-8284849
附件:信息化项目建设申报表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信息化项目建设申报表
(_____年度 )
_____年___月__日
项目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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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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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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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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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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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
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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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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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计总投资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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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省局下拨
| 单位自筹
| 扣减下级单位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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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 年 已
安排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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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年 度
资金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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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落实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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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时
应附材料
| 1.初步设计方案(包括:本单位的现状,目标和任务,系统总体结构和组成,系统管理和安全,人员安排和实施计划等。)
2.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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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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