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具体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与建设,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一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制定工作计划,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将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公开招聘和部门推荐的方式,选聘部分督查员,对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改造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反映存在的问题,指导和帮助建设改造单位完成任务。
(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市创建办对全市创建工作进行定期的检查督导,在新闻媒体上对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进度快、质量好的单位进行公开表扬,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宣传部门要广泛宣传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的重要意义,对创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影响全市创建工作的单位给予曝光。
(四)加强协调联络。市残联、建设局、民政局、老龄工作委员办公室各明确一名联络员,定期互通创建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附件
鹤壁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徐合民(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
史全新(副市长)
成 员:
袁 远(市政府副秘书长)
金志广(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成先(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良安(市残联理事长)
李嵩峰(市建设局局长)
郭正方(市民政局局长)
董春生(市文明办副主任)
李兴照(市规划局副局长)
张少敏(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增田(市交通局副局长)
黄继恒(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 荔(市教育局副局长)
白立公(市广电局副局长)
张 涛(市旅游局副局长)
陈卫红(市残联副理事长)
姚中有(浚县副县长)
刘宏业(淇县副县长)
宋忠民(淇滨区副区长)
高海娟(山城区副区长)
马海澎(鹤山区副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