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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测绘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全省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实施意见的通知[失效]


  5.加大测绘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地理信息管理制度建设,结合《测绘法》和国家版图意识教育,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测绘、保密等相关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大力开展警示教育,使从事地理信息生产、出版和服务的企事业树立依法测绘、依法经营、依法保密的意识,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二、职责分工

  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由省测绘局牵头组织,省通信管理局、省国家安全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国家保密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部门间信息通报、案件移交等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一)省测绘局负责提出总体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和市场检查等各项工作。重点抓好地理信息生产环节的整治工作,严格规范获取、提供、使用涉密地理信息的行为,依法查处无测绘资质从事地理信息生产的单位。并与军队测绘主管部门协调,了解涉军测绘有关情况,完善军地测绘活动的“信息通报、配合查处、案件移送”制度。

  (二)省通信管理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的监管。对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的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要做出关闭网站的行政处罚;网站拒不执行的,要依法通知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停止为其网站提供接入服务。

  (三)省国家安全厅负责处理涉外测绘案件。要将发现、防范和打击处理刺探、窃取、非法提供我省涉密地理信息作为工作重点,注意获取相关情报信息,及时通报,配合有关部门对地理信息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

  (四)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地理信息产品流通环节的整治工作。提供从事地理信息生产企业的注册信息,坚决取缔无营业证照的经营活动,依法查处超范围经营及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五)省新闻出版局负责地理信息产品出版服务环节的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未经审核批准擅自出版地理信息和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的服务行为。

  (六)省国家保密局负责组织开展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检查。组织协调查处地理信息泄密、窃密案件,开展保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安全保密意识。

  三、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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