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全省普通高等教育收费结构、进一步规范大中专学校收费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筑设计类:560101-560106

  艺术设计类:670101-670116

  670118-670122

  670127

  表演艺术类:670201-670207

  670302,670306,670307

  机械设计制造类:580109

  2、其他专业

  660203,660209-660210,660214,660242

  670301,670303-670304

  670308-670314

  670330-670333

  三、中专学科专业分类和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新增专业的分类,由学校凭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专业设置批文办理专业分类审批手续。

  四、普通本科学科专业分类和高职专科学科专业分类参考依据为:200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2008年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

  五、本目录外的专业参照目录中大类分类执行,部分边缘专业的收费标准视情况具体界定。

  附件七:
  湖南省高等院校热门(特色精品)专业学费标准上浮审核登记表


(   年度)
申请单位:         (印章)



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财政厅 印制
湖南省教育厅



单位名称

 

收费许可证号

 

法人代表

 

财务负责人

 

邮政编码

 

财务负责人电话

 

地  址

 

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学历层次

专业类别和名称

专业代码

收费标准

(元/年、生)

申 请

上浮标准

申请类别 及依据

核 准

上浮标准

备 注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